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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應欠佳的學生轉介流程

 

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學生特教類別統計  2015.10.21

桃園市:學障>智能>自閉>情緒

新北市:自閉>智能>學障>情緒

臺北市:自閉>學障>情緒>自閉

台中市:學障>智能>自閉>情緒

 

轉介前的介入
(Pre-referral Intervention)

就融合的觀點而言,學生在最少限制環境中學習,對其發展最為有利,因此,並非一旦發現學生有學習或適應上的困難即予以轉介、鑑定,需先在原學習環境進行介入輔導一段時間後(通常為一學期),若經評估仍需更換學生教育安置時,才考慮申請轉介,接受特殊教育服務。

 

三級輔導【第一級:導師VS家長介入】

特教老師提供間接諮詢服務

普通班老師發現問題後與家長進行預防性輔導,例如:親師晤談、聯絡簿聯繫、調整教學、班級經營等。

輔導室提供普通班老師一般性輔導策略或知能,例如相關書籍、文章、教學經驗以協助處理問題。

輔導室提供特殊教育諮詢時間給予協助。

 

三級輔導【第二級:行政支援的介入】

針對仍有適應欠佳之學生,導師轉介至輔導室或是相關行政支援進行評估並優先安排認輔老師。

情節特殊者,轉介專任輔導老師進行個別輔導。

輔導室針對人際適應、社交技巧、情緒管理等特殊需求學生(情緒行為障礙、自閉症、學習障礙),利用小團體協助增進相關發展性活動,並與普通班老師交流。

輔導室召開校內個案研討會議,以整合校內輔導資源提供普通教師相關支援。

 

三級輔導【第三級:醫療、社工、專業團隊的介入】

依照個案/家長特殊需求轉介到其他單位,例如:校內進行特教鑑定安置服務與介入、轉介諮商中心申請心理師個別諮商……等。聘請專家學者和相關專業團隊(輔導團、專業治療師)進行個案研討,提供老師輔導策略並擬定行為介入方案。由導師或個管教師依據個案研討會議之決議輔導個案,並追蹤輔導成效。定期檢視行為介入方案之成效


校內鑑定

目前桃園市是每年三次校內轉介(兩次在校生、一次轉銜)。以年度分為三次,分別是

105-1  轉銜(一月)

105-2(四月:針對一、三、五)

105-3(九月:針對二、四)

 

校內的鑑定模式,我們也是依據這樣的方式來進行。上述已經向各位老師說明適應欠佳的學生會有甚麼樣的表現。 經輔導老師實施調整介入而為無成效之學生,正式進入特教轉介。 由老師依學生特殊需求備妥相關資料,如(1)轉介表(2)學生輔導/學籍記錄卡(3)學習或情緒行為輔導紀錄(4)家長評估同意書(5)智力測驗成績(6)身心障礙證明或醫生診斷證明(7)聯絡簿學生作品或作業、學生獨立完成之平時測驗或總結性評量試卷等,進行初步類別研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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